2022年上半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考生防疫须知
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5月14日至2022年5月15日举行(具体面试时间见考区面试公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本人考前 14 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2021 年5月 1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 2022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附件)并签字。 考生持此表进入考点,如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考试当天需查验“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也可截图或彩色打印考试当日的“两码”方便查验),且必须符合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无发热或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才可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行程卡(应包含14天经过地区)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面试当天提交给考区工作人员查验。
3.凡是出现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健康码非绿码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者、24小时核酸检测非阴性者,有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官培训,不得谎报、瞒报旅居史。
4.因防疫形势变化,各考区会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须随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
二、做好自我防护
1.在外省的考生应不迟于考前 14 天返回湖南,以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被管控在外地不能参加考试。回到居住地后应第一时间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从考前 14 天到考试结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原则上不离湘,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
2.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勤消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从进入考点开始须始终佩戴口罩,进退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特殊情况处置措施
1.对于考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叉,或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本人健康码变为黄色或红色的考生,应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考点报告,并进行自我隔离;进入考场时必须提供考前 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考点防疫组健康评估后,可加强个人防护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近 21 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触者,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考生,须经考点防疫组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进行综合研判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口岸入境进湘考生,需隔离观察满 21+7 天,持“湖南健康码” 和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证明、解除居家隔离证明,方可在常规考点参加考试,否则须经考点防疫组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进行综合研判后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四、服从考点安排
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否则影响参考,后果自负。
1.考生在5月9日-15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防控健康卡,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4.下考时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澳门37000Cm威尼斯考区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2022年上半年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
姓名: 准考证号: |
日期 |
体温度数 |
本人身体 健康状况 |
同居住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 |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前往国内中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时间、地点) |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 期是否接触国内中风险 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人 员(时间、地点) |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 假期是否接触确诊病 例或疑似病例(时间、 地点) |
父亲 |
母亲 |
兄弟姐妹 |
其他成员 |
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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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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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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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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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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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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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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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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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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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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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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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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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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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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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我的湖南居民电子健康卡为绿码,我已知晓疫情防疫有关要求,我将如实填写健康卡,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将及时向学校或报名点(考点)报告,并立即就医。如因隐瞒病情及接触史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
注:1.请考生考前14天开始自觉、如实、详细记录。2.考生须带健康卡纸质稿赴考 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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